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捆绑销售不利于软件业的发展

1999-02-10 来源:光明日报 张文国 我有话说

编者按:中国软件产业规模小,市场占有率低,相对比较落后。什么原因在阻碍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?怎样才能使我国软件产业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?从本期开始,我们开辟了《中国软件业如何健康发展》的专栏,欢迎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积极参加讨论。

近年来,为寻求发展,有不少的软硬件厂商纷纷在销售模式上做文章,典型的做法就是OEM,期望捆绑销售能带动软件的市场开拓,达到利润增长。不可否认,捆绑销售,软件搭载硬件的销售模式的确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思路,确实也给不少商家带来了红火的发展,可是从中国信息产业长远的稳步发展,特别是软件业自身的良性发展来看,采用OEM捆绑销售不利于民族软件业的发展。

国内软件业的现状及特点

发展知识经济必须发展高科技,高科技以信息技术为龙头,而软件正是信息技术的灵魂。软件业是知识经济的标志行业。长期以来,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,这个行业是我们的弱势项目。资料统计表明,去年我国软件产值达到132亿元,增长44%,但仅占到硬件的10%,整个软件的市值只相当于一个联想的规模。而在发达国家,以软件为主的信息服务业的比重可占到55%。制约中国软件业发展的外部因素,一是规模和资金,二是社会重视程度和投资者信心;内在因素则主要是软件业的自身经营,软件经营包括市场调研、系统设计、生产、推广、销售、宣传、服务,而单服务一项又分为培训、技术支持、用户意见反馈、技术改造、版本升级等问题,同时软件生命周期从原来的一、二年缩短为现在的半年或几个月,所有这些因素使软件经营的难度、成本、风险居高不下。另外,以微软为代表的国外软件寡头已几乎将软件业这块蛋糕瓜分殆尽,用一句话来概括当前中国的民族软件业,那就是“在夹缝中生存”。由于国情的原因,目前及今后民族软件业的发展重心仍然会集中在教育软件、财务软件、文字识别软件、翻译软件、杀毒软件和游戏软件等少数几个“难啃好吃”的领域。而这些软件,由于自身功能的特点,几乎都不适合做捆绑销售,这些软件功能狭窄、性能有限、目标特定,不具有规模性、广泛性,它们的消费者是所有电脑用户中的一部分特定群体,数量有限。相反,操作系统、网络浏览器等软件由于自身的平台特点,适合捆绑集成。

目前为什么国内民族软件业纷纷要走OEM捆绑之路,饮鸩止渴呢?其中,盗版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,盗版夺去了巨大的市场。由于得不到政策法律的有力保护,软件商为了求得一息生存机会,只好采取OEM方式希望筑起一道抵制盗版的城墙。另外,整个社会对软件业不重视,反映到市场上就是购买行为上重硬件轻软件,老百姓舍得花几千元买一台机器,舍不得花钱买软件,而这种消费观念非一朝一夕就能改变。在这种情况下,不少软件商无奈只好采取“随机赠送”的形式。同行业间的竞争也是促使软件商走捆绑之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,为了挤兑对手,不少软件商和硬件商在合作中不惜牺牲应得利益,加之合作者间事实上的不平等,使软件商在与硬件商的谈判中很少有发言权。

捆绑销售对软件业发展的不利因素

我们认为,OEM不利于软件业的独立发展,由于国内硬、软件业事实上的严重失衡,加上重硬件、轻软件的消费心理文化,难免使捆绑销售带上严重的软件“傍”硬件的色彩。这样,软件业的发展就失去了主导性,同时会使OEM软件商利润非常微薄,而软件经营的成本又非常高,软件开发商高投入高风险开发出软件却赚不了钱,只“为他人作嫁衣裳”,长此下去,软件公司的独立发展就会受到影响。软件业不能壮大,就会导致民族信息产业的严重失衡,最终阻碍信息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。

同时,由于现实的原因,国内民族软件产品单一,功能狭窄,目标消费者固定,不具有广泛适用性,捆绑销售实质上就是将产品强加于用户。这不仅占用了系统资源,又增加了用户的经济负担,造成浪费。

软件经营中很大一块是服务,在国外,软件培训、安装、调试、技术支持、改进、用户意见反馈,版本升级等服务占软件业很大的比重。捆绑OEM的直接后果,就是严重冲击了软件服务业,大大削弱了软件销售的中间环节。OEM捆绑销售的另一个后果,会带来硬软厂商间服务责任不明。最后,消费者得不到完善的服务,软件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改善外部环境走以我为主的零售之路

那么,软件业应该怎样才能走上一条独立的良性发展之路?首先需要政府引导、法律保护和舆论支持,严厉打击盗版,改善软件发展的外部环境,维护培育软件市场。长期以来,决策投资重硬件、轻软件。这在客观上加大了软件业发展、生存的困难。另外,由于软件企业的主要成分是人力费用和市场费用,缺乏进项税,因此政府应降低软件产品税率,把开发费用纳入到生产成本中,为企业“松绑”。政府和国家有关机关应严格执法,为软件业发展营造一片净土。从软件业自身来讲,一定要做好售前、售中和售后服务,让用户在花钱买软件的同时,也享受应有的服务,免去用户的后顾之忧。结合我国国情与软件自身特点,不应把捆绑做为软件业的主要销售模式,软件业应走以零售为主的销售道路。另外,硬件厂商应从共同发展民族信息产业的目标出发,在与软件业进行多种合作时,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,支持软件业的发展,不要压价太低,俗话说“两条腿走路”,只有软件业发展到相当规模和水平,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才有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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